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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第二支部、机关党委第十七支部联合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专题会

2021年07月14日 16:11  点击:[]

7月9日下午,机关党委第二支部、机关党委第十七支部在厚德楼7002会议室联合开展了“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专题会。会议由机关党委第十七支部书记宋海雨同志主持。机关党委第二支部、机关党委第十七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专题会。

全体与会党员观看了大足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可从昔日天之骄子沦为阶下囚警示教育片《悔不该》,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苏治远同志通报了采购与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米密、杨婷、宋海雨、梁龙彬、孟祥东、魏翔、阎晗等同志围绕警示教育片和采购与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逐一发言,分别谈“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苏治远、李慧杰、程东海、李科等同志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先后发言,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纪检监察室米密同志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约谈提醒、廉政风险点防控、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此次专题会议,让与会党员充分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纪法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廉洁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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