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有关安稳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暑假期间,正值高温酷暑,学校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面临挑战,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稳定。
二、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会同各二级学院教育和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充实的假期,教育学生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不参与网络借贷、警惕商业诈骗和传销组织诈骗;不参加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不酗酒赌博;谨防意外伤害;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尽快报警,及时与家人、学校取得联系。
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做好并督促各二级学院加强对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关注留校学生的留校时间和去向,要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留校学生的住宿安排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主动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于经济困难学生要主动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暑假期间,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各二级学院和有关单位在组织经过允许的夏令营、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实习等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要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和台风易登陆区域,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在选择实践实习单位时,要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施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加强对实践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践实习单位和岗位,更要注意强化安全管理;带队老师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指导和引导,防止学生在实践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放假前后,各二级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所辖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
四、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高温季节,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电器设施安全管理,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违章操作。后勤处、教务处、科技处、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等单位要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区域和水、电、油、气管道设施及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引发火灾事故。后勤处、南山书院要加强书院及后山森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加强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
基建处要加强校内在建工程的监管,后勤处要加强维修工程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天气炎热,也是食品容易变质的季节,后勤处、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等单位要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七、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影响
后勤处、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和保卫处等单位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会同物业公司、安保服务大队等做好应急准备,妥善应对高温、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雷电、洪水、滑坡等地质、气象灾害对师生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
八、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公务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学校交通车或者租用社会车辆运载师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体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外出旅游、探亲、购物以及在返校途中不要乘坐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酒驾等不安全车辆。
九、做好网络安全与舆情管控工作
宣传部、网络工作部、信息化办公室要做好网络安全与舆情管控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关情况。
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加强校园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受理师生报警求助。保持与辖区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工作。
十一、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保卫处24小时值班制度。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后勤处、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要检查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研判,保持信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
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2日下午5点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电子版)报送党政办公室(poffice@ctbu.edu.cn)、学生处(xsc@ctbu.edu.cn)、保卫处(baowei@ctbu.edu.cn)、人事处(lz@ctbu.edu.cn)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
2019年7月10日